您的位置: 首页 >培训工作
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认定(第一批)的通知
  • 信息来源:
  • 作者:
  • 发布日期:2024-04-29 09:21:51
  • 阅读:
【字体:   】
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
为适应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,深入推进我校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,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<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赣人社[2022]7)文件要求,现将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考试认定(第一批)相关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认定对象:

    符合申报条件的兼、专职教师及其他教职员工

二、考核认定职业(工种):

专项职业能力证书:家庭教育指导、心理健康指导

职业技能等级证书:婴幼儿发展引导员、保育师、营养师、健康管理师

三、培训认定地点:

考核: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火炬大街298

培训: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

四、考核认定方式

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(二级以上)相结合,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,各科目60分(含)以上为合格。

五、考试费用标准:

资格审核通过后由评价机构直接收取

职业名称

专项证书

(包括培训)

(元/人)

收费标准

四级

三级

培训

(线上录播课)

家庭教育指导、心理健康指导

680

 

 

 

婴幼儿发展引导员、保育师、营养师、健康管理师

 

350

400

50


六、报名截止时间:

2024519

七、考核认定时间:

20246月(以人社部门审核通过时间为准)

八、其他说明:

1)正常报名后有一次正常考试和一次补考机会;

2)考核认证后是否符合双师认定条件,以学校人事处相关文件为准;

(3)报名表、照片及证书复印件交到求是楼一楼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办公室,所有电子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31304967@qq.com。


学院职业技能培训中心

 2024428

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认定(第一批)的通知(正式).pdf

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.docx


制作维护: 职业技能培训中心     版权所有: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

访问本站建议分辨率:1024×768以上    访问本站建议浏览器:Internet Explorer 8.0或以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