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为适应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,深入推进我校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,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<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赣人社[2022]7号)文件要求,现将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考试认定(第一批)相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认定对象:
符合申报条件的兼、专职教师及其他教职员工
二、考核认定职业(工种):
专项职业能力证书:家庭教育指导、心理健康指导
职业技能等级证书:婴幼儿发展引导员、保育师、营养师、健康管理师
三、培训认定地点:
考核: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火炬大街298号
培训: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
四、考核认定方式:
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(二级以上)相结合,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,各科目60分(含)以上为合格。
五、考试费用标准:
资格审核通过后由评价机构直接收取
职业名称 | 专项证书 (包括培训) (元/人) | 收费标准 | ||
四级 | 三级 | 培训 (线上录播课) | ||
家庭教育指导、心理健康指导 | 680 |
|
|
|
婴幼儿发展引导员、保育师、营养师、健康管理师 |
| 350 | 400 | 50 |
六、报名截止时间:
2024年5月19日
七、考核认定时间:
2024年6月(以人社部门审核通过时间为准)
八、其他说明:
(1)正常报名后有一次正常考试和一次补考机会;
(2)考核认证后是否符合双师认定条件,以学校人事处相关文件为准;
(3)报名表、照片及证书复印件交到求是楼一楼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办公室,所有电子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31304967@qq.com。
学院职业技能培训中心
2024年4月28日
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认定(第一批)的通知(正式).pdf